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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26年至2027年天津研发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6月10日 15: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2026年至2027年天津研发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0日 15:56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0日 00:00
预算金额¥0.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洵
项目联系电话18601386801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不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1-20679653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不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01386801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现就“2026年至2027年天津研发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TP-2026-001)”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TP-2026-001

2、项目名称:2026年至2027年天津研发云短信服务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0.8万元,供应商报价(含税)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4、采购需求概况:短信服务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6、本项目是否落实政府采购异常低价政策:是

二、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

1、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11日9:00至2026年6月17日16: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 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以下简称“金采网”)“电子采购与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下在线报名,并在线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非本平台注册供应商请首先在本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网址:www.cfcpn.com/front/register/register_gys.jsp),注册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
  2.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免费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3. 供应商报名后须自行查看审核信息;
  4. 金采网技术支持电话:15801155499。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上需注明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应于2026年6月23日14:00前,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集信楼1楼DP1001会议室密封递交一式三份的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制成光盘或U盘密封递交。到期未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将不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并视为无效响应。

对已报名参加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应于2026年6月23日14:00前向采购方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说明函,说明其放弃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理由。未按要求提交说明函也未参加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时间:2026年6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竞争性谈判地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集信楼1楼DP1001会议室。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电信业务运营资质,提供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为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以谈判后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时的查验结果为准。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4.近三年(从2023年5月1日至今)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1)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2)与采购方、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3)向采购方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在响应采购过程中与采购方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和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七、采购方信息

采 购 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

邮政编码:201201;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21-20679659;

  电子邮件:bosco_xiao@shanghai-ci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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