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2026年04月28日 21:5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21:51 |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虹,梁斌,魏杰(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刘文君,李玉兰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鹤宇、张伟、马成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65957217、17690970999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0991-8512158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警官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13565957217、17690970999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鹤宇、张伟、马成武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西域兴.pdf |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誉四方.pdf | ||
一、项目编号:XJHY-BJZZ-JBZXZFS-001(2)(招标文件编号:XJHY-BJZZ-JBZXZFS-001(2))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誉四方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地窝堡乡城北大道3599号新联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板材区4栋北1.北2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包组或产品名称:冻货类采购项目(3包)
折扣率(%):81.5000000
供应商名称:新疆西域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3村曙光农业科技农博城18幢2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畜禽水产类采购项目(4包)
折扣率(%):84.84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疆誉四方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冻货类采购项目(3包)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乌鲁木齐市区2家单位、南山1家单位提供日常所需的各种冷冻水产、冻肉类、预制类冻品等配送服务(供应、运输、售后) | 所供新鲜食材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正规,供货时确保每日新鲜。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第一年服务和诚信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视情决定是否续签) | 符合国家食品标准。供货单位所提供的食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除初级农产品外的其他货物交货时保质期不少于预包装食品标识标注时间的三分之二(即:保质期12个月,所供产品保质期不少于8个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新疆西域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畜禽水产类采购项目(4包)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乌鲁木齐市区2家单位、南山1家单位提供日常所需的各种新鲜畜肉、禽肉、水产品等配送服务(供应、运输、售后) | 所供新鲜食材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保证来源正规,供货时确保每日新鲜。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供应商第一年服务和诚信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视情决定是否续签)。 | 符合国家食品标准。供货单位所提供的食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除初级农产品外的其他货物交货时保质期不少于预包装食品标识标注时间的三分之二(即:保质期12个月,所供产品保质期不少于8个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虹,梁斌,魏杰(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刘文君,李玉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20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标项一:新疆誉四方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95.54
标项二:新疆西域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评审总得分:94.79
代理服务费分别为:标项一:21880.00元;标项二:3017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0991-8512158
联系方式:王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3565957217、17690970999
联系方式:王鹤宇、张伟、马成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宇、张伟、马成武
电 话: 13565957217、1769097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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