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智能制造大楼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5年09月28日 21: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智能制造大楼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教育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华东理工大学 | ||
行政区域 | 奉贤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8日 21:53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 09:30 | ||
资格预审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4252273 | ||
采购单位 | 华东理工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021-642522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5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怿艺,021-64681528 |
项目概况
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智能制造大楼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01FX0006C01
项目名称: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智能制造大楼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469.8057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469.8057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3)申请人近五年(指2020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个满足合同价大于等于248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备案信息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申请人需在《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在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如为非本市项目则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相关部委的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号。没有提供编号、备案信息无法体现项目性质、不能证明业绩金额及合同备案时间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申请人在施工投标时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5)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第一章 资格预审申请函第二章 共同投标协议第三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四章 申请人基本情况 第一节 申请人成员名单 第二节 申请人情况表 第三节 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第四节 拟派项目现场管理团队成员名单 第五章 近三年信誉情况第六章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第一节 财务状况表第七章 技术能力 第一节 初步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节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第八章 其他材料第九章 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有限数量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5年10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中心平台。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5年10月17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东理工大学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1-64252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建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75号3号楼508室
联系方式:陈怿艺,021-64681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21-64252273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