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审核规范政采

2014年12月25日 09:52 来源:财政部网站 | 【打印

  大连专员办为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提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审核质量,采取五项举措,以国库集中支付审核,促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

  一、前置审核。我办近期下发了规范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预算单位在申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之前,必须上报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资料,审核从立项到采购执行阶段的合法合规性,具体操作是否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所报送的资料存在问题,将不予受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二、问题通报。通过年内开展的政府采购现场核查,对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进行了实质性审核。发现存在项目超预算采购、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非招标方式未按照规定执行,公开招标存在违法违规等问题。我办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中央预算单位下发了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三、整改规范。针对部分中央预算单位存在政府采购工作执行不到位,政府采购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我办强调各预算单位在采购程序上应符合要求,实质性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整改到位。要从领导重视、建章立制、内部控制、依法公开等环节综合控制。

  四、加强培训。中央预算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各不相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偏差,我办下一步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分析原因,查摆问题,从源头上避免财政资金的违规使用。

  五、考核评价。根据各单位上报资料的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及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在连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机制,对国库直接支付项目、授权支付项目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实行项目追溯跟踪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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