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07日 09:4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从本月起,福建省省本级预算单位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均需通过刚刚上线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流转、办理。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的“四有政采”力图进一步管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据了解,为贯彻国务院和省纪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福建省财政厅从去年开始,在省纪委、监察厅的监督指导下,牵头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将原有的“部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系统”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进行了整合升级,开发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新系统包括公共服务、业务交易、监督管理三个子平台,具备电子交易、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分析预警、协作共享等主要功能,可以实现采购活动有记录、有痕迹、可追溯、可跟踪。在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新系统于2016年12月中旬起在部分省直单位、高校医院和地市试运行,目前已经具备了正式上线运行的条件,于2017年3月起在省直单位部署使用,计划今年6月底前完成在市、县(区)推广应用。
为了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省级单位推广工作,该省财政厅特会同省监察厅日前联合组织召开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动员部署会议。省直预算主管部门、省属高校等120余家单位分管政府采购业务领导及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6年,我省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了831.75亿元,其中,省级政府采购31.55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速超过50%,快速增长的采购规模对于管理能力和规范运行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仅仅依靠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促进廉政建设的要求。只有通过‘制度+科技’的方式才能够在政府采购管理中更好地落实中央‘放管服’的治理理念,管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实现‘物有所值’的政策目标。”会上,福建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对系统上线的紧迫性与必要性进行了深入地阐述与说明,并对系统应用工作做了部署安排,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广系统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七次、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二要认真部署,切实落实推广系统的工作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做好部署应用工作。三要加强协作,努力提升推广系统的工作实效。要从全局高度积极推进,抓住推广应用新系统的契机,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
福建省监察厅相关负责人对系统建设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系统部署应用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正确认识。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升我省政府采购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要切实用好系统,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落实,进一步变革采购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继续推进改革创新。三是强化执纪。依托省级电子监察系统,对各单位实施政府采购情况予以全面监察,强化执纪问责职能,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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