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修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2015年08月18日 09:4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按照中央有关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工作要求,对2012年编制的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第一批)进行了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透明度,为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引导。

  修订后的《指导目录》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等5个一级目录,57个二级目录,323个三级目录。其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府职能转变及公众需求等情况,新增9个二级目录和66个三级目录;根据第一批目录施行情况,结合政府职能转移及目录内容结构变化情况,减掉1个二级目录和5个三级目录;为使有关目录的表述更为清晰明确,内容更为全面,修改3个二级目录和22个三级目录的文字表述。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ICP10046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