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布代理机构检查处理处罚结果

2016年11月18日 09:3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贵州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公告,公布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处罚结果。

  根据公告,此次被贵州省财政厅处理处罚的有8家代理机构,其中,贵州同辉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限公司等3家代理机构被警告并责令整改,贵州恒盛达招投标有限公司、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代理机构被责令整改。

  据了解,这8家代理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主要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存在排他性;评审因素未量化和评审标准未细化;采购文件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谈判小组组成不合法;技术参数设置存在明显的指向性;依法提交最后报价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仍确定成交结果;在未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情况下,接受了进口产品投标;评分条款含有倾向性内容;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分标准不具体;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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