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加强公务机票管理

2017年07月06日 09:1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日前,贵州省财政厅发布了《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务机票的预定和购买进行了严格规定,以此规范公务人员购买行为。

  《通知》要求,贵州省内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工作人员以及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购票人),国内出差、因公临时出国应优先购买政府采购确定的国内航空公司的航班优惠机票。国内航空公司按政府采购合同会给予公务人员折扣机票。相关优惠信息也会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明确,购票人应尽量选择低价机票,对于市场上的公务机票销售渠道,各航空公司提供低于政府采购的机票,购票人可选择购买。

  《通知》规定,购票人因公临时出国,应当选择直达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国内航空公司的航班;若无直达航班,则选择国内航班到达的最邻近国家(地区)进行中转。若因中转一次以上或特殊原因确需乘坐非国内航空,或邻近中转目的地需要过境签而选择其他临近中转目的地的,应填写相关审批表,事先报经单位外事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

  此外,《通知》为购票人提供了多种购票方式。购票人可直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网站上购买机票,也可通过具备民航销售资质的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或者销售代理机构,使用公务卡或者银行转账等方式购买。但《通知》对于公务卡的有效期以及银行转账方式的所提供票据标注等都提出了严格要求。

  除了对购票人购买机票进行进一步约束外,《通知》中对于负责机票报销管理的财务人员也提出要求。一是严格审查各类报销票据,需对购票信息,购票时间,购票单位进行核实的可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进行查验。二是各级外事,财政,审计部门等应将出国机票购买情况纳入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联合检查范围。三是要求财政部门按预算级次整理本级预算单位名称,组织代码等信息。在9月30日改革前逐级上交给省财政厅,最后汇总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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