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立对涉税“黑名单”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机制

2015年07月03日 09:12 来源:新华网 | 【打印

  记者2日从海南省国税局获悉,海南省国税局联合多部门建立对涉税“黑名单”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凡由税务部门推送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面临海南省多部门的惩戒措施。

  据介绍,海南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中,主要有18项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海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明鹊表示,系列惩戒“组合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惩戒措施多,二是打击力度大,三是影响范围广。

  据了解,海南省国税局已向有关省直机关推送了“黑名单”企业信息,并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开展联合惩戒。截至6月底,在内部惩戒上,海南省国税局已将“海口百装信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华源醇和医药有限公司”等6户“黑名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判定为D级,这些企业将适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其提高日后税务稽查的频率和从严把关出口退税的审核审批。在外部惩戒上,海南省国税局对欠缴查补税款的4名当事人已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了有关身份信息,有关责任人将被列入出入境“黑名单”,被依法采取边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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