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7日 10: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 【打印】
近日,湖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7年省级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7〕55号),要求省直各单位按照采购项目的经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批量集中采购”模块申报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正式启动2017年度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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