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28日 09: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财政部要求,坚持江苏政府采购网及各设区市分网的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地位,不得整合、迁移或变更网站域名。二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按采购进程,在指定媒体及时、完整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按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公开采购预算表、支出决算情况和说明等内容。三是各地要强化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技术保障,畅通省市之间采购项目自动推送的数据通道,充分利用现有发布渠道和资源,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完整、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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