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围绕“放管服”继续推进政采各项改革

2017年03月20日 09:5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江西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工作要点》简明扼要,从6个方面对2017年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作出全面规划,其中包括: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以及做好政府采购宣传和培训工作等。

  围绕“放管服”这一总体改革要求,江西省今年构建结果导向型政府采购制度的总体思路不变,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其中,加快推进网上商城建设,研究实施将“互联网+”模式引入政府采购管理,是该省今年的“拳头之作”。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谢凤根告诉记者,江西将选择部分协议供货产品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试点,2017年完成省本级网上商城平台建设并正式营运。“同时,我们还要从制度上对改革予以保障。”谢凤根说。

  记者也在《工作要点》中看到,研究制定《江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已被纳入今年制度建设计划之中。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江西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还有“自选动作”。其中包括进一步简政放权,制定江西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适当提高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进一步改革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简化、优化审批审核流程等。

  为切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发挥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工作要点》指出,要研究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江西省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扶持力度。督促采购单位贯彻落实绿色采购政策。积极支持省内名优特产品龙头生产企业纳入协议采购目录。搭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支持江西省中小企业融资,进一步做大“政府采购贷”信贷规模。

  只有强化监督,形成内紧外严的机制,才能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为此,《工作要点》针对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要求,2017年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做好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联动的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加大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加强政府采购相关主体信用评价,建立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记录制度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协同监管机制,对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实现动态监管。

  此外,《工作要点》还提出,要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监管的技术保障。加快推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推动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各设区市、县(市、区)的应用,逐步建立一套覆盖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的电子化服务、交易、监管体系。同时,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大对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采购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采购办、省直有关部门业务人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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