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01日 09:3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主要涉及公共教育、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体育、残疾人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信息技术、检验检疫检测、法律服务、评估验收、绩效评价、财务会计审计、后勤服务等领域服务事项。新的目录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从源头上保障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的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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