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率先公布代理机构检查情况

2016年10月28日 09:0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106个政府采购项目共查处问题404个,集中体现在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信息发布、合同管理等环节。”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率先公布2016年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据了解,今年5月财政部下发通知,于6月至10月开展2016年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本次检查由财政部牵头组织,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共同参与,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分级开展对代理机构2015年度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宁夏财政厅是2016年全国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首个正式公布检查结果的省份。

  宁夏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倒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加强自我约束,促进政府采购代理行业规范化,今年5月底,宁夏财政厅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根据2015年业务委托情况,剔除近三年内接受过检查的代理机构,随机抽取了20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检查涉及教育厅、卫计委、公安厅等区级部门21家以及4个市12个县的业务。

  经检查,政府采购业务代理中的诸多问题得以暴露,宁夏财政厅按责任主体,将问题分为代理机构责任问题、采购人责任问题、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责任问题、评审专家责任问题及地方管理问题5类。其中,属代理机构责任的问题包括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不规范、未按规定发布政采信息、招标文件发售期不足5个工作日、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未按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未公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购文件售价过高、代理机构未对评审专家打分进行复核、档案资料管理不完善等;属采购人责任的问题包括违规采购进口产品、采购人代表无授权函、违规变更采购方式、采购人未按规定公示采购合同等;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共同责任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招标文件设置了供应商注册资本金、指定品牌、地域限制等限制条款;属评审专家责任的问题集中于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工作失职,违规评审;属地方管理的问题则体现在违法干预政府采购过程和结果,严重违法了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固原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对入围供应商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宁夏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宁夏财政厅要求各代理机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0月30日前上报财政厅,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以及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整改报告的机构,将责令停业整顿3-6个月。

  此外,下一步,财政厅将继续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统领、以部门规章为依托、以操作规程为支撑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特别是完善政府采购项目的进场交易流程规则,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简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采购质量和综合效益;改进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事前审查、现场监管、事后抽查和定期考核等手段的作用;完善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加大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力度,以查处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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