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税告别“重采购轻履约”

2017年03月06日 09: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山东省国税局开发启用了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管理系统,采购方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管理系统中定期发起项目履约评价,使用方按照要求对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打分评价,实现了各层级使用人随时评价,一键上传,省国税局即时掌握供应商履约情况,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据了解,该省国税局2016年对空调机、复印纸、车辆保险等省级集中采购项目进行了履约评价,共收集履约评价信1525条,并将314条评价分值较低的履约信息反馈给了供应商,使供应商改善了服务水平。

  强化履约监管手段,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是该省国税局紧紧围绕“优服务、提效率、防风险、树形象”,将采购方、使用方、供应方的“三方”利益紧密结合,形成长效履约保障机制的一个方面的举措。其他创新履约监管的方式还有:

  强化履约管理责任,提高主动监管意识。在明确供应商履约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采购方、使用方的履约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并以全面落实政府采购规范年为契机,在全省国税系统范围内设立了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了专职采购工作人员,全省专职采购人员达111人。同时增设了履约管理岗,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合同履约监管,收集供应商履约信息,及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管理系统中进行反馈。

  强化履约过程控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为降低履约风险,该省国税局建立了项目发起、履约评价、信息反馈、二次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制度,把发货速度、产品质量、质保服务、服务态度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管理系统,建立快速响应机制,进行实时监控。对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使用方采取打分和描述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实时评价。通过全过程管理,可以实时掌握供应商履约情况,实现了采购方、使用方和供应方的快速响应,及时解决履约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履约评价考核,构筑信用管理体系。依据评价结果建立供应商信用管理体系,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定期向全省系统公布,实行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履约评价考核,建立不同信用等级给供应商实行差别管理制度,对信用等级良好的供应商,给予评审中“信誉”项加分或免缴履约保证金等优惠,对信用等级差的供应商给予相应处罚。通过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不断推动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有效避免了供应商恶意竞争等问题,营造了健康良好的采购环境,结果导向型管理初见成效。

  强化履约分析应用,推进结果导向管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管理系统将每一次的采购结果记录在案,并能按照采购项目或供应商进行分别汇总。通过合同履约数据情况的深入分析,摸准供应商履约薄弱环节,以实现采购结果、提升供应商服务水平为切入点,不断修正和完善采购需求,为以后同类项目的采购工作提供有效经验,从源头上杜绝个别供应商钻空子、打擦边球的现象。将采购结果导向型理念体现在采购需求中,又为采购结果的“物有所值”打牢了采购基础。通过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管理系统,采购源头和结果实现了有效衔接,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结果导向型管理提供了重要抓手。

  山东省国税局坚持从强化“监管手段、管理责任、过程控制、评价管理、分析应用”五个环节入手,强化政府采购结果导向型管理,有效解决重采购轻履约的问题,全面提升了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建立政府采购信用体系,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实现了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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