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须经行贿档案查询

2012年03月02日 09:34 来源:正义网 | 【打印

  “在上海申请参加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都需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这是上海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上海市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中作出的规定,在全国省级地区尚属前列,该办法今起正式实施。上海市检察院陈旭检察长高检院预防厅以及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建交委市府机管局等负责人出席今天下午“实施办法”施行的启动仪式。

  上海的“实施办法”规定:供应商申请加入上海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及时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如经查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予入供应商库,已入库的须定期复查,如有行贿犯罪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参加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邀标的企业和相关人员,2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参与投标资格。

  据介绍,上海的“实施办法”依托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上海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所建立的行贿犯罪数据库,现已实现全国检察机关联网,并在闸北闵行等区试点中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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