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专员办“五强化”规范财政预算监管工作

2015年08月04日 09: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财政预算监管是财政部授权专员办的一项重要工作,监管到位与否直接关乎中央财政宏观调控和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成效。山西专员办积极探索预算监管方法,从提升人员素质、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程序运行、健全制度建设、加强基础管理等方面夯实监管基础,提升预算监管质效。

  一、强化素质提升。积极组织全员干部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五批次预算监管集中轮训,组织开展为期7天的全员集中培训,从思想上转变财政监督的旧观念,树立预算监管的新理念;从行动上改变围绕检查抓专项技能,着力提升嵌入预算管理的综合能力。同时,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克服和纠正工作中不严不实的现象,确保重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内部控制。开展审核工作,坚持初审、复审、处室负责人复核、办领导审定的内部控制程序。初审环节以审核资料的方式对数据进行真实性审核;复核环节以过程参与、情况汇报、数据分析、历史对比等方式对数据进行分析性审核;办领导通过处室负责人汇报、集体议定等途径对相关数据把关审定。由此,建立起顺向相互支撑、有效制衡,逆向真实反馈、有效监督且可追溯、可追责的完整内控体系。

  三、强化规范运行。审核工作注重讲求方法,事前与财政部主管司局及当地财政部门汇报沟通,统一政策口径和尺度,同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范围、重点内容和职责要求。事中深入分析被监管对象申报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可行性,严把申报环节关口,强化依法依规运行。事后通过预算指标分配、抽查核查等方式跟踪了解预算执行进度及资金使用方向,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四、强化制度建设。开展审核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先行。组织制定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审核和部门预算审核工作规程10余项,其中已在工作中运行且执行效果较好的主要有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单项操作规程。通过规范审核工作程序,确保审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与此同时,注重在审核工作中加强新《预算法》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强化申报单位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监管预算管理。

  五、强化基础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监管台账,加强对财政部下达预算资金指标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动态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的综合分析及动态管理。通过分类登记资金台账、指标台账,分类建立监管数据库,为规范预算编制审核、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奠定基础,做好保障。同时,建立已完成审核事项的管理台账,重点包括申请报告、工作方案、操作规程、审核意见及相关数据资料等,综合分析和动态掌握预算申报、审核、资金分配下达等全方位情况,夯实预算监管工作基础。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ICP10046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