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简化政采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2015年08月17日 09: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山西省财政厅日前发布通知,针对该省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由核准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省财政厅相应简化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据了解,山西省财政厅规定,今后各预算单位完成工程、物品及服务政府采购后,无需提供省财政厅出具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书》,持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手续。精简优化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凭证后,更加明确了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及招投标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肃政府采购纪律、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对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所提供凭证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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