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政引尖端人才落户三晋大地

2017年06月23日 08: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近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从今年起,山西省财政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该省同时明确,要落实改革政策,扩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以及政府采购自主权。

  山西省政府在《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中指出,要充分遵循科研规律和尊重专家智慧,用足用好用活中央及山西省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政策,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研创新活力。其中,针对扩大政府采购自主权,山西省政府明确,高校、科研机构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各类科研仪器设备,可自行选择评审专家。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继续落实进口科研教学用品免税政策。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单次购买1万元以下的办公设备用品以及5万元以下的科研专用设备、试剂、原材料,可以凭发票据实报销。

  此外,《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还提出,扩大经费分配使用自主权。高校、科研机构可根据科研项目特点,建立健全劳务费、间接经费管理方式,可统筹使用间接经费,可合理安排间接经费中的绩效支出;有财政拨款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可以从劳务费中获得报酬;下放预算调整权限,会务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互相调剂使用,其余经费项目支出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横向科研经费自主使用。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横向科研经费,依据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决定,单位可以依法依规提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的奖酬金。探索经费支出负面清单管理。在有条件的科研项目中实行经费支出负面清单管理。

  据了解,山西省此次提出了40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涉及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支持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支持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搭建多样化引进人才平台,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政府与单位服务人才能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政府与单位服务人才能力;落实改革政策,扩大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建立奖励制度,调动市县政府与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充分发挥投资基金支持作用;注重开放发展,推进国内战略合作与国际对外交流;打破自我封闭,推进创新项目国际国内招标等十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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