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代理机构监管升级

2017年07月19日 08:5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四川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三项工作“三合一”。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召开全省视频会,标志着该项工作全面展开。

  本次视频会议主要对参加集中检查的全省21个工作组和各级财政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此前,四川省发出《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7〕24号),印发《2016年度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启动了今年对2016年度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和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

  今年,四川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三项工作“三合一”,按照“统筹整合、纵向联动、统一标准、依法处理”的原则进一步整合,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集中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力量,对2016年度代理四川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2016年度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开展绩效评价。

  四川省“三合一”工作充分考虑“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突出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覆盖。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象包括2016年度代理四川省采购项目的340余家社会代理机构;检查项目涵盖2016年省、市、县三级所有53000多个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和采购项目执行的全过程、所有环节。

  二是突出重点。本次监督检查、考核将重点关注有质疑投诉、社会关注度高的机构和采购项目。同时,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和四川省民生发展要求,在采购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有投诉举报的采购项目中随机选取绩效评价对象。

  三是统一标准。整合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量,组建21个检查工作小组。由省财政厅统筹分配每个工作组检查任务,统一制定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程序和处理处罚口径。

  四是统筹协调。被查机构自查情况和2016年代理的采购项目情况全部提交各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三合一”工作的统一要求,自行安排进场时间和确定具体抽查项目数量。

  五是依法公开。本次检查要求每个工作组至少配备2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确保现场取证合法合规。考核和绩效评价结果依法进行公开。

  今年是四川省连续第三年对辖区内执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集中性的监督检查。三年来,四川省通过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创新制度机制,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事后监督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规范、健康发展。

  (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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