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采取五项措施推动省级预算公开取得新成效

2017年09月30日 09: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近年来,通过不断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完善管理办法,细化公开标准,创新公开手段,搭建公开平台,云南省预算公开初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017年,云南省财政厅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云南省级政府和部门预算均在法定公开时限内,在统一公开平台上进行集中统一公开,实现了“公开面100%、及时公开100%、集中公开100%”。

  一是完善制度。为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工作机制,提高预算公开工作效率,2017年,云南省财政厅研究出台了《云南省州(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省、州(市)、县(区)三级财政的职能职责,并将云南省各州(市)的预算公开情况作为预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考核,量化考核指标,以考核促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推进。

  二是加强指导。省级各一级预算单位不仅是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也是部门预算公开主体。云南省财政厅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引导各部门建立预算公开主体责任观。同时,要求各级财政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宣传、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等办法,明确各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主体责任。

  三是搭建平台。云南省财政厅积极推动预算统一公开平台建设,在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搭建设立了省级预算公开平台。在平台内设立“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栏和相应子栏目,细化到“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四项内容,分类公开预决算信息。同时,增设“动态监督”栏目,定期将部门预算动态统计及监督情况对外发布,有力地督促了省级各部门按时公开预算信息。

  四是创新形式。云南省财政厅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通过U盘、手机“二维码”等电子信息技术手段,海量涵盖预算报告、草案以及相关的政策信息和背景资料,向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详细介绍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形式、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走进预算”系列专题文章,更及时、更快捷、更广泛地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提高了公开效率,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强化监督。云南省财政厅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预算公开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的督查力度。建立动态监督机制,以预算公开平台为依托,由监督检查部门牵头,对部门预算在平台上公开的情况进行统计、督查和通报,并进行倒计时预警提醒,倒逼部门按照法定时限公开部门预算情况,力促公开的及时性。同时,建立健全省财政厅内部以及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工作机制和联络员制度,促进公开责任层次落实,突出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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