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5日 09: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通知进一步明确全省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外宾接待经费等六项综合性公务支出开支标准执行时间以及市县职责权限;凡市县制订的开支标准超过省里规定的,必须立即纠正,重新予以修订。自2016年2月25日起,各地、各部门仍有违反上述公务支出开支标准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审批人等相关人员责任,超出开支标准部分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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