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办法 全国首例

2015年11月20日 08:59 来源:四川新闻网打印

  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评价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据悉,《绩效评价办法》的出台,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从理论变为了现实,深化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在全国尚属首例。

  据了解,《绩效评价办法》致力于对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形成绩效评价结果,为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及参与者的行为提供信息参考,为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主要对绩效评价责任主体和对象、绩效评价内容、绩效评价的方法和机制、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等进行了规范,还针对不同的采购方式,以表格形式制定了不同的绩效评价标准。为保障绩效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明确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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