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修订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2015年11月04日 09:0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对原有《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厦财购〔2004〕3号)、《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选暂行办法》(厦财购〔2003〕7号)进行整合修订,出台了新的《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1)增加了对评审专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新聘专家要求年龄在63周岁以下,超过65周岁不再续聘;细化评审专家违规责任;(2)细化各种采购方式下评审专家抽取时间、产生方式和程序,要求专家参加评审前应签署“廉洁评审及回避承诺书”;(3)明确了专家在评审现场需遵守的相关规定。本次修订参考了财政部和多个省市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涉及内容多、规定要求细,对进一步加强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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