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被罚“禁赛”一年

2015年06月30日 09: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山西省财政厅日前对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的行为进行了核实,认定该公司相关行为属实,并对其做出处罚。

  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吕梁学院新校区13#-17#学生公寓室外及供电系统施工项目(项目编号:晋政采[2014-630]G285-B46)第三标段采购活动中,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信中所附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关于表彰2013年度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晋建协〔2014〕23号)文件及文件附件2013年度山西省建筑企业优秀经理名单的人员和所在单位信息(你公司投标文件第64、65页)与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出具的关于表彰2013年度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晋建协〔2014〕3号)文件与文件附件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名单的人员和所在单位信息内容不一致。据此,山西省财政厅认定该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伪造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文件,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资格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山西省财政厅对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68000元的罚款,同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自2015年6月15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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