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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府确定购买公共演出服务

2014年06月04日 16:34 来源:太原晚报打印

  记者了解到,山西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特别是演出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根据山西文化、财政部门制订的试行方案,公益演出将确保票源的公平性,惠民演出将确保票价的限制性。

  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经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山西省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方案(试行)》。据介绍,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包括五方面内容:省委省政府组织的深入农村、企业、高校、部队等基层单位的慰问性演出;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要节假日惠民演出等公共演出活动;省直院团赴基层特别是贫困县开展的公益演出或惠民演出;省委省政府举办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与推广;省委省政府委托的其他文艺演出。演出种类主要有:戏剧类、曲艺类、歌舞类、音乐类、精品类等。

  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将着眼于公共性、公益性,体现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引导支持文艺院团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对购买的公益演出,将确保票源的公平性,让广大群众受益;对补贴的惠民演出,将确保票价的限制性,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

  有关部门明确了购买公共演出服务的保障措施。如: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所需资金将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山西省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购买公共演出服务信用档案,实行激励和退出机制;健全绩效监督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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