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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2014年06月04日 16:39 来源:东北新闻网打印

  记者从鞍山市民政局获悉,鞍山市民政部门向全市各社会组织及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取得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资格社会组织目录的通知》,经过初步认定,57家社会组织成为首批取得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此举标志着鞍山市的社会组织将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为政府分忧解难。

  据介绍,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对于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经济社会活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都具有重要意义。过去,鞍山市已有过类似先例———为了让更多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政府曾通过向鞍山天使之翼孤独症儿童培训中心支付一定费用的方式,让该培训中心替政府帮助全市孤独症儿童获得专业康复训练,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负担,让更多孤独症儿童走入正常学校。

  据鞍山市民政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按照相关政策法规,鞍山市成立了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立了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初步形成了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和机制。目前,鞍山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1743家,其中,社会团体100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38家。鞍山市已连续3年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57家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等级,取得接受政府职能转移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资格。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和获得政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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