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12日在拉萨作出一项决定,批准在原有基础上,再由政府出资购买4300个公益性岗位,使西藏公益性岗位总量达到20000个。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服务岗位,包括政府购买或支持、引导多渠道出资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为解决西藏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自2006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分三批购买了15700个公益性岗位。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姚瑞峰介绍,截止到2011年3月底,西藏公益性岗位已经帮扶15048名各类困难人员就业。
据西藏官方研判,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期间将是国企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西藏就业任务的叠加期。由于西藏缺少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发就业岗位的渠道狭窄,加之部分劳动者自身技能偏低,均增加了就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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