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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积极推进市政管理购买社会服务工作

2014年06月05日 16:42 来源:财政部网站打印

  梧州市财政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市政管理购买社会服务工作。

  长久以来,该市的市政绿化、花卉、道路、路灯和公园等市政设施的管护工作由主管部门分配任务给其下属单位完成,管护经费由财政安排。这种管护模式存在的问题是缺乏管护单位和财政双方认可的管护经费标准,既不利于调动管护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容易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梧州市财政局积极探索推进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即以市场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市政设施管护服务,在管护价格得到双方认可的基础上,以合同形式保证管护质量。该方式在解决原有模式缺陷的同时,还可促使市政下属的事业单位逐步走向市场、参与竞争,从而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的内部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增强其活力,逐步减轻财政负担。

  在该局的积极推动下,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起,市政主管部门选择部分市政设施,如火车站站前大道道路管护、富民防洪堤堤顶路灯管养、国庆节和宝石节花卉采购等实施公开招标试点。为确保中标服务质量,对管护工作进行量化计分,每月由市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市财政依据考核得分拨付管护经费。据试点结果统计,中标的管护费用普遍比原来的管护费用降低,有的甚至比按原模式的费用降低45%以上,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同时,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3年,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梧州市财政局加大力度,积极促进试点范围扩大,将全年市区花卉供应和重大节日景点布置,

  新建成的玫瑰湖公园和龙鱼转盘水池喷泉等纳入试点范围。目前以上项目均已完成公开招标采购,并由中标单位实施日常管护。

  据了解,明年该市财政将在对原有城区扩大试点范围的同时,充分利用区域调整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大力引导推广,积极探索新城区市政设施成片招标购买社会管护服务的可能性,加快促进新城区市政公共设施服务从“养人”向“养事”转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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