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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财政推进社会养老服务 力促“小财政撬动大民政”

2014年06月05日 17:54 来源:财政部网站打印

  为适应鹤山“大民政”工作部署要求,鹤山市财政紧紧围绕提升底线民生水平,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充分利用资金、资产、政策三大平台优势,鼎力支持我市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新格局,全面推广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管理模式,有效地缓解了家庭养老压力,加快实现“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转变。   

  一、合理调配政府资源,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养老服务布点规划进行综合考虑,优先把闲置国有资产以物业改造或资产置换等方式建设成各种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城乡养老服务业。经过精心选址,已确定将市直资产面积150平米的屏苑新村6间铺位,无偿调配给沙坪街道办建设“社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站”示范点;同时,计划将市直资产、位于沙坪人民东路51号两幢厂房,面积达7710平米,无偿调拨给沙坪街道卫生院改建为老人康复养护中心,利用现有医疗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托管养老、娱乐康复和医疗护理等服务,建成后可容纳260张床位。市财政将着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改革,利用实体国有资产管理平台,梳理面积200平米以上的闲置国有资产、三旧改造、压减行政办公场所等物业,以低廉租金的形式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社会养老事业,支持其做大、做强。

  二、整合集约财政资金,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向“大民政”倾斜力度。一是逐年提高财政经费在社会养老方面的投入比例,今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715万元,同比增长71.5%,主要用于扶持公办民营养老设施建设。市财政划拨100万元支持沙坪卫生院老人康复养护中心工程改造,资助15万元给共和镇卫生院,建成镇级老年病防治康复中心示范点,拉开了我市医养结合改革的序幕。二是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今年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项目多达19项,预算资金512万元,其中市直4项,包括沙坪街道和平、桂林、南山社区等三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业社区万花筒服务项目和鹤山市居家养老示范中心社工服务(社工介入模式)等,预算投入资金103万元。三是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力度,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年度留存资金171万元,占公益金资助资金72.2%,集中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于今年7月建成的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100万元,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150万元,建成后能为沙坪城区200位独居、残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四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资金扶持,共获得资金92万元,有效弥补了养老设施建设资金不足。

  三、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引导投资服务主体多元化。制定合理政策,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运营社会养老服务项目。一是税费减免。对养老院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交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与居民家庭用水、用电、用气同价优惠。二是民办公助。研究制定对新建、改扩建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措施,拟参照江门做法,按每张新增床位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三是机构扶持。对养老服务机构取得医疗执业许可后设置的医疗机构,经社保部门审核批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其收养的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的待遇。四是项目推介。实施“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活动,市财政统筹民政、残联部门的养老助残相关资金,资助镇(街)公办养老经营、社区养老助残、养老助残创新服务等推介项目,资金专款用于硬件改造和项目管理支出,推动建立多元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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