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企业对公车租赁业务的看法与建议

2016年01月26日 10: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供应商网打印

  近日,北京长城商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租赁)的销售总监付巍接受了中国政府采购网记者的采访,付巍结合公车租赁业务的开展情况,谈了对公车租赁的看法,以下是大致内容:

  付巍介绍到:从2014年开始,长城租赁参与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央采)、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直)、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政采)的公车租赁服务招标项目,并成功中标。具体来说,市政采的采购量不大但是业务很频繁,一般是每年签一个大的框架,每个月会发生几十次甚至上百次业务,市政采的业务比较稳定,一般是签三个月到一年的固定频次用车。从去年中标中直的采购项目后,中直机关用车需求很少,而央采的需求量很大。到目前为止,长城租赁为大概8家单位提供定点用车服务;为二、三十家政府部门以及小到社区大到北京市财政及税务部门等几十家单位提供租车服务。

  公车租赁业务有何不同 

  相比之下,常规租赁业务的租赁模式更固定,一般是提供长期稳定的租车服务,基本上不会按照客户即时性需求来提供租车服务;而面对公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我们会与用车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框架协议,1年之内,用车单位随时有用车需求我们随时提供车辆,所提供的车辆按单次或频次收费。针对这种不固定的用车需求,我们对业务模式重新进行了编排,能够做到按时收费甚至按分钟收费。

  对采购中心的建议 

  1、在实际租赁过程中,发现有些用车单位对本单位职级、岗位的用车标准不是很清楚,我们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某单位的一个项目组指定租赁奥迪A6,我们按合同提供完了服务,但是在出结算单的时候被告知用车单位属于超标用车,结果导致结款遇到很多麻烦。因此,建议采购中心加强信息的对称性,让租赁公司了解用车单位的用车标准,有针对性地提供车型,避免其超标用车;或者用车单位在填报的时候,系统会根据某单位、部门的级别,自动提供可选车型,这样也可以避免超标用车。

  2、建议采购中心对租赁公司的每次服务进行评分,这样能更好地监督租赁公司的服务水平以及车辆车况,保证客户有良好的用车体验。另外,投标的流程、结算等方面还有简化的余地。

  3、目前,租赁公司纯电动车的实际保有量是加分项,但采购中心对纯电动车的租用情况并没有要求,作为租赁公司,我们非常支持纯电动车的发展,建议采购中心把纯电动车的实际出租量也作为加减分的依据。

  纯电动车使用情况 

  长城租赁在北京范围拥有1200多辆车,车型基本是20万元左右的中高端车,其中帕萨特、迈腾、别克GL8占到了70%,另外还有20%的高端车,剩下10%是10万元左右的车。受国家政策影响,近两年已经拿不到燃油车指标,燃油车已无增量,而采购纯电动车是实现增量的唯一手段,我们先后采购了北汽、江淮、比亚迪等品牌的纯电动车。

  影响纯电动车租赁的问题所在 

  在公车租赁过程中,大部分用车需求还是集中在了燃油车,由于续航里程问题,纯电动车的需求量并不高,例如机场接送,野外考察这样的用车需求,电动车是不能满足的,或者单次出行人数较多、距离较远、跨区域的用车需求,电动车同样也满足不了。另外,在北京范围内充电桩数量与纯电动车数量并不对等,北京目前充电桩建设的速度较慢,而运营车辆要以快充为主,快充就要建设快速充电桩,建立充电柱则面临增容等问题,由于北京大部分地区最初基建时没有考虑到此问题,因此实施起来难度很大。

  公车租赁的社会效益与未来展望 

  投标公车租赁项目,首先从资质审核通过来看,可以说对租赁公司资信方面是一个官方的认可;租赁公司成功中标,这充分说明租赁公司已达到相应的水平,有能力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租车服务,这是国家对租赁公司的一种认可,会提升租赁公司的社会效益。公车改革之前,全国每年花在公车上的费用约1500亿,随着公车改革的逐渐深入,从中央到地方公车逐步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通过租赁向社会购买服务,因而,公车租赁势必给租赁企业带来巨大的商机,但就目前来看,公车租赁的爆发点还远远没有到,如果明年公车改革能完成,真正把需求释放到社会,将真正达到爆发式增长。

  (采写/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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