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的原则、目标与任务已经十分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对公务车进行取消、封存与拍卖,并通过制定交通补贴标准、保留必要车辆以及推行公车租赁等一系列措施,逐步开展公车改革工作。截至2015年底,公车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又传来了哪些声音?请看此专题报道。
关于公车改革

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减少私用、滥用等违纪违规现象)
减轻财政负担(每年减少支出将超1500亿)
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减少浪费)
领导干部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
执勤执法专业用车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
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公开拍卖:
对于取消的车辆、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处置收入:
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仍有一些车辆将被保留,用 以满足特殊、必要的需求,目前保留四类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
必要的执法执勤用车
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调研和接待用车
八个省公车保留情况
详细阅读山 东: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各部门执法执勤车保留比例不同;保留一定的调研和接待用车。江 西: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保留10%;一线执法执勤车最多可保留70%。湖 南:省直机关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和应急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配备在一线;调研和接待用车以中巴和商务车为主。辽 宁:省直单位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车不超4辆;执法执勤车保留数量省市有别;统一标识规范公车运行。 广 西:执法执勤车最多保留70%;建立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云 南:搭建服务平台保障公务出行;执法执勤车保留不超过70%。陕 西:省级机关各部门可保留5辆以内公车;执法执勤车保留重点向基层倾斜。安徽合肥: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9部门可保留执法执勤车。
1.交通补助
公车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
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
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各地交通补贴情况
2.公车租赁
车辆保险、保养、维修等一年的费用约在3万元左右;以每年行驶3万公里计算,油耗约在2万元左右;车辆折损每年约4万元,再加上司机工资等各种费用,每年的消费约10万元。
需支付租用车辆的保险费、手续费等各类费用,维修保养费用均由租赁公司承担。由于不必承担人工成本、车辆损耗成本,长期租车还可获得一定折扣,每年的消费约5-6万元。
公车租赁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