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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务车带标上路接受监督

2014年03月06日 10:04 来源:楚天都市报打印

  为方便老百姓监督,公车和私车应做到公私分明。武汉市政协委员施平的建议被市纪委、市监察局采纳,武汉市将于2010年内实行公务用车标识试点。

  2010年,市监察局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创建办,按季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中通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统计的公务用车违章情况,对违章次数排名前十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制度。

  如何方便老百姓更好地监督?市政协委员提出将公私车分别开来。据了解,武汉市已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与私车的区别上作了一些探索,如将市直党政机关公车号牌按部门分配控制在“鄂AWH100—999”之间,促进了规范公务用车运行。

  施平的建议得到市纪委、市监察局采纳,他们将组织各区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实行公务用车标识试点,使公务用车区别于其他车辆。

  据了解,公务用车标识试点的范围包括:全市各区所辖未进行车改或已进行车改而仍保留公务用车的街道、乡(镇、场)及其二级单位(执纪执法及城管、环卫等单位已喷涂明显专用车标识不在此列)。我市正在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而统一的标识喷涂将在9月底前完成。武汉市2010年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探索并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即在公车上贴上“公务车”之类的标识,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该制度已在成都、保定等多地推行,对遏制公车私驾、私用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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