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大利亚运用PPP模式加强法院建设经验丰富

2014年11月05日 14:53 来源:华股财经打印

  西方发达国家运用PPP模式设计、建设和维护法院基础设施实践经验丰富,PPP模式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的资金与先进技术,可有效填补政府的短期资金缺口,提高设施建设水平。更重要的是,在运用PPP模式的项目合作中,能提升政府的法制意识、契约意识、市场意识。本文以澳大利亚南澳洲运用PPP模式加强法院建设的项目为例,重点剖析其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以期为我国提供借鉴。

  项目概述澳大利亚南澳州的部分法院设施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老化问题严重,亟须翻修维护,且随着区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产生了对新法院设施的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地政府决定以PPP模式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设计、建造、融资和维护(DBFM),以加强当地法院建设。该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5年。项目范围包括在南澳州地区新建的4家法院,分别是贝里法院、林肯港法院、皮里港法院和维克多港法院,项目总建筑面积达3324平方米。此外,社会资本方还对老旧设施提供维护服务:如在建筑物维护方面分为应急维修和日常维修两部分,其中日常维修部分通过持续有效地提供服务来减少老旧设施的维护风险,并使其达到南澳州地区房屋建设规定标准;在场地维护方面,社会资本方除了确保外部设施的安全、美观,还对周边区域进行维护,一方面确保进入设施的道路通畅,另一方面通过维护使其达到标准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资本方还提供一些具有特色的支持服务。例如在建设贝里法院时,成立了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为保证设施正常运作以及公共服务的正常供给所配套资源进行管理。同时,社会资本方还负责提供供水、供电、污水处理、虫害防治、内外清洁等一系列服务,还制定了应急和减灾的管理规划,等等。利益相关方南澳州基础设施建设厅是该项目的政府方,而PlenaryJustice是该项目中的承包联合体,双方就该项目的设计、建造和维护签订了项目协议。PlenaryGroup是联合体发起人,在项目中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商业和金融架构方面,引导PlenaryJustice承包联合体进行项目和相关文件的谈判,以及在整个过程中对项目主动进行管理,一方面要保证建筑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和预算内完成建造工作;另一方面则要保证设施管理承包商持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PlenaryJustice承包联合体还有其他的主要成员,包括:德意志银行,是该项目中的债券承销商和建设信用证提供商;HansenYuncken,是项目的设计和建造承包商;AdvancedBuildingTechnologies,是项目中的设备管理承包商;WalterBrookeandAssociates,负责项目建筑设计;以及ConnellMottMacDonald,提供结构和工程服务。合同签订后,PlenaryGroup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楼房和景观地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在整个运营阶段进行综合管理,以确保提供高水平的服务,保证不出现损坏事故。AdvancedBuildingTechnologies负责严格按各种性能标准和关键绩效指标维护设施,使得设备投入运营至今尚未出现任何损坏事故。关键时间点南澳州法院PPP项目从一开始就严格遵循南澳州政府出台的PPP框架,在2003年11月提交意向书,同年12月底南澳州政府公布项目“短名单”,在2004年5月由南澳州基础设施建设厅向入围的投标者进行项目简介,同年9月招投标阶段正式结束。经过反复考量,南澳州基础设施建设厅在同年12月选择了优先谈判对象。经过半年的数轮谈判,最终于2005年6月政府和社会资本方达成合作协议,签订了合同。项目融资该项目长期资本结构包括发行3765万美元的与消费物价指数挂钩的年金债券(Aa2级),这些债券将在项目25年的特许经营期内全部摊销。

  在项目的建设阶段,优先债券由建设信用证发行(为了高级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从而有效避免了高级债券持有人承担设施建设的完工风险。债券和股权融资的综合收益用于支付项目的成本,成本包括建设期间的支出、建设期间的其他费用和债务以及一定的储备资金。项目成果南澳州法院PPP项目按照州政府的要求,提供了功能更新、节能效果更好的设施,新建设施将取代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且已超过使用年限的既有设施。项目的成功实施促进了整个南澳州地区法院的高效运转,有力推动了当地的法院建设。PlenaryJustice联合承包体成功地从债务和权益的高级混合融资工具中募集到所需资金,从而保证了法院设施能够继续建造。迄今为止,这些新建设施都在计划的预算和工期内完工,维护服务也持续提供,并且自投入使用以来,设施管理服务也没有出现任何损坏事故。这证明了PlenaryJustice承包联合体在该项目的各个层面上的管理方法都符合高质量服务标准,确保了设施管理服务始终处于较高水平。经验启示南澳州法院PPP项目的经验,对于我国加强法院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一是充分重视联合体发起人在PPP项目中的作用。该项目中PlenaryGroup是联合体发起人,与承包联合体的其他主要成员只负责各自领域不同,PlenaryGroup在项目中的主要作用不但体现在商业和金融架构方面,而且还在整个运营阶段对项目进行综合管理,对设备维护和管理负责,保证不出现损坏事故。二是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PPP项目的融资方式进行创新。在该项目中发行了3765万美元的与消费物价指数挂钩的年金债券(Aa2级)以及705万美元的股票,采用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相结合来获得项目的资金,包括建设期间的支出、其他费用和债务以及一定的储备资金。项目还由建设信用证发行优先债券,从而保护了高级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效避免了完工风险。三是PPP项目中对服务实行综合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在建设贝里法院时,成立了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为保证设施正常运作以及公共服务的正常供给所配套资源进行管理。这些新建设施都在计划的预算和工期内完工,维护服务也持续提供,并且自投入使用以来,设施管理服务也没有出现任何损坏事故。这证明了PlenaryJustice承包联合体在该项目的各个层面上的管理方法都符合高质量服务标准,确保了设施管理服务始终处于较高水平,这些都是我们在推广运用PPP项目时应当很好地学习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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