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普惠金融支持PPP 10亿以上的项目奖800万

2016年09月29日 09:45 来源:第一财经打印

  9月28日,财政部网站披露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布了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新举措,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办法》,此次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奖代补等4个使用方向。

  去年底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实施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此次《办法》将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管理纳入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面向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和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

  其中,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新建项目,财政部将在项目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后,按照项目投资规模给予一定奖励,具体为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

  另外,对符合条件、规范实施的转型为PPP项目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财政部将在择优评选后,按照项目转型实际化解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的一类债务)规模的2%给予奖励。

  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中的存量项目,优先享受奖励资金支持。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通过转型为PPP模式化解的项目债务应属于清理甄别认定的截至2014年末的存量政府债务。

  根据财政部数据,今年前两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数量为232个,总投资额8,025.4亿元。

   今年第三批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数量大概为500余个,总投资略过1万亿元。

  一位省级财政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PPP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未出台,所以去年入选的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还没有收到奖补资金。现在资金管理办法出来后,地方申报资金、走流程,估计资金下发最快要两个月。

  不过,此次《办法》对PPP奖补资金有严格的要求。

  财政部称,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作为综合财力补助,纳入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融资平台公司收入统一核算。新建示范项目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前期费用补助等相关财政支出。

  另外,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的PPP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和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文件,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合理选择运作方式,认真做好评估论证,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切实保障项目选择的适当性、交易结构的合理性、合作伙伴选择的竞争性、财政承受能力的中长期可持续性和项目实施的公开性。

  财政部强调,不符合示范项目要求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以及合同变更成本高、融资结构调整成本高、原债权人不同意转换、不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不能降低项目债务成本、不能实现物有所值的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转型项目,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第一批PPP示范项目中有4个项目因不符合上述要求,被调出示范名单。

  根据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截至2016年8月31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中一共有10313个入库项目,入库项目金额为1228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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