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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2015年06月02日 17:03 来源:打印

关于举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财干教〔2015〕57号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经部领导批准,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与国库司联合举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立法背景和重点条款解读;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采购评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职责。
  二、培训对象
  中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的评审专家。
  三、培训时间
  2015年6月24日至25日,23日报到。
  四、培训地点
  河北财政干部培训中心涿州基地(河北省涿州市建设路410号)。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标准统一核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专家务必于6月15日前将填好的报名回执(见附件)以邮件方式报送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进行资格审查,邮箱:caigouyichu@126.com。
  (二)需统一乘车前往的专家,请于6月23日下午3点半在西城区月坛南街三里河南三巷北口集合,自行前往的专家请在报名回执栏中注明。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系统培训处董云,联系电话:010-68553623;
  2.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李承双,联系电话:010-68552386;
  3河北财政干部培训中心涿州基地文洁,联系电话:0312-6676690、6676689(传真)。

  附件:报名回执 点击下载

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