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黎平县政府采购工作“开门红”
2016年02月26日 11:07 来源:黎平县财政局 【打印】
新年伊始,黎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帮助下,在工作人员自身的不懈努力下,并始终坚持以服务部门采购为中心,从制度上、程序上不断规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采购行为,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积极圆满超额完成了2016年1月份的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当月,采购预算资金10066.9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58.3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8175.9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32.59万元;实际采购资金为9920.4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10.96万元,工程类采购8102.43万元,服务类采购207.10万元;节约资金146.44万元;采购开标次数55次,其中公开招标19次,邀请招标11次,竞争性谈判25次。
黎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6号)文件精神,及时准确调整采购限额标准,确保我县采购工作与上级文件及政策要求同步,为采购工作把握了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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