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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笑蓉:应完善家庭化社区养老服务

2014年10月22日 11:37 来源:江淮时报打印

  “社区养老不出家门,对社会来说可以减少办养老院的投资,对个人来说,减轻负担,有益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日前,合肥市政协委员黄笑蓉呼吁,完善新形势下家庭化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据调查统计,有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黄笑蓉认为,社区养老并非是自己能养自己的老,还得借助于外力。要让服务使老年人满意,就必须要有统一的服务规范和评判鉴定标准,建立层级服务管理体系和服务实体组织,在社区逐步形成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家庭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形成一个将电子网络与连锁经营融为一体的15分钟为老服务圈。根据老年人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不断发展的服务需求,创新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方位需求的家庭化社区养老服务新项目,如针对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建立完善巡视制度,采用入户探望与电话问询相结合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了解需求、传递信息、关注健康、安全提示及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

  在黄笑蓉看来,社区养老是服务养老,各项服务一项也不能少,如果是短项漏项,将带来很大的不便。另外,服务要充分的体现公益性,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价格要公道,以微利为原则,给老年人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要做好社区养老服务,政府必须周密安排,多设点,服务项目上能多则多,不仅在生活上,在精神文化上同样要予以配套。

  为健全管理制度,增强监管力度,黄笑蓉建议政府牵头,民政、老龄、工商等部门参与,依据有关政策要求,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准入、运行和退出等规定,不断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同时健全评估机制。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专业评估机构,完善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居家养老补贴对象资格等评估机制,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具体评估工作。此外要建立完善政府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对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政府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使用效果、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进一步强化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运作和监督管理,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持续发展,真正使养老服务步入了规范化、品牌化的建设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