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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屈振国建言:以农业服务社会化助推农业现代化

2015年01月23日 10:47 来源:镇江日报打印

  一、转变政府服务组织职能。政府涉农部门和所属服务组织要重点做好制定农业规划布局、组织公益服务、强化疫病防控、加强质量监控和市场规范、开展生态保护等工作,同时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农业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体系的不断完善。

  二、强化村级集体服务组织作用。推广句容“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的“戴庄模式”和供销社与村合作的“丁庄模式”,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壮大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地为农民提供服务。

  三、鼓励支持有市场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供销合作社通过合作式互助、“菜单式”点供、“保姆式”托管服务等方式,使之成为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综合平台。

  四、发挥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服务功能,扩大服务内涵、范围和规模。通过吸收农民入股企业,或围绕拳头产品搞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建立企业与农户责、权、利相一致的利益共同体。

  五、加快农业服务支持保护体系建设。从财政、税收、土地、信贷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扶持发展民营规模经营型服务实体。培育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流通市场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