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服务防“甩手”
2016年01月08日 13:58 来源:江淮时报 【打印】 
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购买服务无疑是一项重要举措。有人质疑,购买之后,政府是否会变成“甩手掌柜?省九三学社日前指出,提供服务以及监督的责任仍然属于政府部门,它们是与政府职能转变同步推进的。
不再大包大揽并不意味着责任转移。政府购买服务不是一件孤立的专项管理或业务创新,而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改革社会管理等全面深化改革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九三学社建议,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水平,建立省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避免部门各自为战状况,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在已有《实施意见》、《指导目录》和《流程规范》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科学可操作的制度规范,确保政府购买服务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规范有序推进。
另外,财政方面的资金保证,也是政府须考虑到的一个重要方面。省九三学社建议,要设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力量的专项财政预算,将购买服务的随机性财政划拨转变为制度性的支出,同时,改变考核和资金结算方式。此外,除了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外,还应探索多元化资源汲取途径,如将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购买公共服务,也可通过制定捐赠免税等相关政策,鼓励民间成立各种福利基金会,促进社会捐赠的发展,以加大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保障购买服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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