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财政支出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016年06月13日 15:06 来源:人民网 【打印】
近年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市财政局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2014年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实现“能购尽购”,2015年、2016年又实现向“应购尽购”转变。在2014年、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项目连续大幅增长的基础上,2016年,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项目80个,预算资金总额15101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3%和40%;全市共购买服务项目182个,资金总额接近3亿元。
为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铜陵市在率先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率先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率先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基础上,制定了“1+6”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即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为纲领,出台《职能转移目录》、《购买服务目录》、《社会组织目录》、《项目编报办法》、《采购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6个配套政策。日常工作推进中,有针对性地制定一系列具体可操作性规定。
2013年9月,国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下发后,铜陵市将县(区)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全市工作范畴,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推进,对重要项目实行市与县(区)联动。同时,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坚持以整合规范已有预算为主,统筹安排各类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推进,铜陵市要求各购买主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规范项目采购行为,原则上都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购买,对无法公开招标或需采取其他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的项目,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重新签订合同项目或新增购买服务预算,须在项目实施起始月份前完成购买手续。购买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报财政部门备案。同时还对购买服务的资金支付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
2015年,铜陵市专门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方案,规定市财政局在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下达后的15日内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铜陵日报》公开购买服务预算项目;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及购买主体在购买服务预算项目公开后的30日内公开预算项目实施情况;各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及购买主体在合同签订、考核和绩效评价结果完成后的20日内,公开合同签订、考核评价情况,确保购买服务全过程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服务水平,高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铜陵市坚持围绕增强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通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面向社会公开、竞争、择优选择服务提供方,以契约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并将资金支付与服务相挂钩,提高了承接方的服务质量。坚持围绕职能转变促进事业单位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减少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强了事业单位改革意识。坚持围绕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购买主体在项目采购前确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及考核细则,从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四个方面对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估。2015年以来,市财政直接实施绩效评价的购买服务资金达到50%以上,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项目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购买服务并强化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截至目前,铜陵市政府购买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多次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等。《决策》杂志、《安徽财政》等都对铜陵市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专题介绍。近日,由国家财政部牵头,中央编办等部门参加的政府购买服务督察调研组来铜陵市督察调研时,对铜陵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铜陵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起步早,理念深入人心,实施过程中既有具体项目又有经验做法,工作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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