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府购买服务“费随事转”
2014年08月28日 09:42 来源:湖南日报 【打印】
今后,对于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日前召开的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部署视频会议透露,政府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进而改变一有新增事项就要新设机构养人办事的惯性思维。
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石建辉介绍,政府购买服务强调“费随事转”,体现结果导向的公共管理和财政支出理念,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变传统的“养人办事”财政拨款支出方式。我省将按照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和资金效益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
“政府购买服务只是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和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改进,不是新增一块财政资金,而是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石建辉说,同样的一笔资金,用传统的“养人办事”方式去花,跟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去花,效果是不一样的。为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不走偏、不变样、可持续,购买流程科学合理,应坚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从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中解决的原则,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由各部门安排购买服务计划,并报财政部门后实施。这样,不会改变现有预算体系,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来源,符合改革方向。当然,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限,我省公共服务历来“欠账”很多,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政府缺位的问题比较严重,随着政府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应逐步增加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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