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探路政府购买服务“最后一公里”
2014年10月31日 10:39 来源:青海日报 【打印】
10月29日,青海省在西宁地区召开全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启动大会,标志着今后部分公共服务将借助社会力量供给。针对政府购买服务“最后一公里”中的诸多难题,该省已展开实质性探索。
今年5月,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实施办法》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根据《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涉及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14个领域、115项具体项目。
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新平告诉记者,政府购买服务可实现“三赢”。对政府而言,将部分公共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不仅让政府机构得以“瘦身”,还能腾出更多精力,提高行政效率;就百姓而言,政府把部分公共服务转移给更专业的第三方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在市场竞争压力下,会主动提高服务质量,从而让百姓得到更高效、优质的服务;从服务业发展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的服务行业,推动青海省服务业发展。
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全面启动,社会服务机构的感受或许最为直接。
“民办养老院经营上还是比较难呐,现在政府花钱买服务,让我们看到了发展的希望,本着爱心和责任心,更重要的是有信心把它经营下去,经营好!”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敬老院的院长余国胜说。据了解,高庙镇敬老院是青海省少数几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之一,共有59张床铺,现入住老年人有39名,其中一部分老年人是五保和低保户,还有几名是一般的社会老人,敬老院主要依靠财政补贴和向社会老人少量收费勉强维持运转。
“政府购买服务启动后,财政将对民办或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按其收纳的养老对象不同分别给予补贴,其中低保和五保户每人每月500元,一般社会老人180元,这样既能保障敬老院的正常运营,也能使其略有盈利。另外,对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省财政按每张床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这样可以有效带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张作森介绍道。
西宁市城北区小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依托日间照料中心,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经济条件,为辖区内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就餐、文化娱乐、代办等服务。该中心党委书记黑兴梅说:“根据老年人需求,由家政公司和社区提供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财政对特殊困难老人月人均补贴150元,对其他老人补贴60元,必然会提高家政公司和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居家养老市场的发育和成熟。”
青海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吴世文表示,除养老服务外,对百姓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残疾人服务、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等,也将列入今年重点购买计划,先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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