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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今年启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2015年02月11日 10:58 来源:四川在线打印

  9日从攀枝花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攀枝花市将正式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攀枝花市将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2016年在全市逐步推开,2020年将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重点考虑与民生需求密切相关的公共性和公益性领域,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等7大类48个具体公共服务事项。

  未来,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公开透明、责任明确、竞争择优、注重效益的原则,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包括社会组织,以及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七大类政府购买的服务事项

  1.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教育、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2.社会管理服务事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事务、法律援助、社工服务、慈善救济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3.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处理行业投诉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4.技术服务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资产评估、监测服务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5.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项:法律服务、会议、经贸活动和展览服务、监督、评估、绩效评价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

  6.政府维持自身正常运转所需服务事项:公车租赁服务、机关物业管理服务等;

  7.其他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