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为社会矫正配送“心灵鸡汤”
2015年04月23日 10:06 来源:法制周报 【打印】 
“你能想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主动要求去坐牢吗?”谭清明面对记者的采访,抛出这样一个问题。
只有坐牢的人想走出监狱,没有已经取得监外服刑资格的人,想回到监狱的。杨婷(化名)的要求,显然违背常理。那么,是什么情况让她提出这样的要求?“她的心理出现了问题,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心理治疗的方式来解决。”谭清明说。
谭清明是湖南麓山枫心理咨询中心的咨询师。而在此之前,她是湖南女子监狱内的一名女狱警,有30余年的监狱管理经验。后通过系统的心理专业学习,谭清明取得了专业心理咨询师资格。
杨婷的反常要求,让谭清明感到,只有通过心理辅导这把钥匙,才能打开她的内心,并帮助她摆脱困境。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局长梁云伟表示,对于杨婷这类情况,常规的社区矫正管理很难达到管教帮助的效果。“心病还需心药医。我们在对全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实践中,引入了心理辅导机制,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邀约有资格的心理咨询机构参与投标。最终,湖南麓山枫心理咨询中心中标。因为他们的介入,很多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这为他们回归社会、回归家庭打下了良好基础。”
“我想坐牢”
杨婷对雨花区司法局东塘司法所所长曹丽莎说,“请你们帮我联系一下,我想坐牢。”
“如果你们不帮我收监,今后要是发生什么,不要怪我!”杨婷说,坐不了牢,就只能采取极端的办法,来解决她现在的境况。
2014年9月上旬,曹丽莎在社区服刑人员到所报到和学习的过程中发现,41岁的社区服刑人员杨婷情绪极不稳定。交流中,杨婷提出,自己想坐牢,不想在社区服刑了。
“这个情况太反常了。”曹丽莎说,监内监外服刑差别很大,如果不是在生活中遇到了过不去的坎,一般人是不会提出这种要求的。“在进一步走访中,我们了解到,就在一个月前(2014年8月),杨婷与一名刑满释放的人员再婚,婚后丈夫不准她与以前的朋友来往,她可能因此承受了很大的精神压力……”
曹丽莎说,杨婷的人际关系比较紧张,且整个人经常精神恍惚。
在对杨婷的摸底调查中,司法所人员了解到,前夫去世后,杨婷的儿子去了北京读书,其间发生过交通事故,基本上不与她来往。她的父亲因为她拖欠三个亲戚的钱不还,失了面子,也不再理她。母亲虽与司法所签过监护协议,但后来也因她不听管教,多次提出不想再做监护人。
事实上,杨婷的苦恼,远不止与亲人的疏离。她曾患乳腺癌,加之没有正当职业,无收入来源,生活长期处于混乱状态。
“2013年4月19日,杨婷依法到我所办理社区矫正手续,之后,便定期到所报到学习。”曹丽莎告诉记者。有关部门移交的刑事判决书显示,杨婷于2011年12月30日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2012年4月27日被捕,2012年10月31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处杨婷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说出心中困惑
曹丽莎介绍,入矫前,杨婷在侯家塘麻园湾社区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但因不能按时还贷将被银行拍卖。入矫后,她住进了东塘街道其母亲家。但因与父母不和,不久便搬了出来。在考虑已无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司法所将杨婷当时的同居男友邹某加为了监护人。
2014年8月,杨婷再婚,便从原住处搬入香樟路一小区与现任老公一起生活。
“2014年9月28日,我们请杨婷的母亲到所里了解情况,杨母对杨婷的近况几无了解,也不知道她已再婚。”曹丽莎介绍,杨婷在后来的报到学习中,经常神情紧张,不愿透露其与丈夫的关系和生活情况。“但她提出收监,引起了我们的警惕。我们认为,她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困境,希望通过收监坐牢的形式来摆脱。”
怎样让杨婷打开心结,说出心中的困扰,以便司法部门制订相应的帮扶方案,让她从泥沼中走出来,成为曹丽莎当时最大的难题。她想到了心理咨询,想起了司法局的签约单位麓山枫,麓山枫指派的心理咨询师谭清明。
“后来,我们去了趟杨婷家”,谭清明回忆道,当时,她让杨婷填写了一份心理测量表。通过表格,她发现,杨婷长期处于一种心理紧张状态,总是感到自己被控制,被监视,精神压力大。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她提出入狱服刑的要求。
发现问题的症结后,谭清明对杨婷展开了心理矫正。
经过分析,谭清明认为,杨婷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有四个方面:一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二与亲人关系紧张,儿子在北京打工不接受她,父亲更是把她赶出了家;三是生活混乱,入矫期间,先后与人同居、再婚;四是新的家庭生活不稳定,尤其是再婚后,丈夫对她的管制特别严厉,不准她与过去的朋友亲人发生来往。
尽管杨婷不愿意多谈现任丈夫的情况,但东塘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还是从公安户籍系统里找到了其丈夫的相关信息,他的丈夫也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
“我们还进一步了解到,杨婷的丈夫是征收户,有车。”谭清明说,根据了解的情况,麓山枫心理咨询机构为杨婷制订了详细的辅导方案,主动与其交朋友。
“我是一个好人”
“在确定矫正对象进入心理辅导期后,我们会运用一系列专业的方法,帮助其找出存在困境的原因,建立积极的自我。”湖南省司法警官学院副院长、高级心理咨询师赵兰向记者介绍了帮助社矫对象进行心理辅导的流程与方法。
首先是进行心理健康普查评估,采用社会适应性量表和心理健康症状自评量表,评估风险,确定重点;二是对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基础性教育,引导他们学会适应,学会感恩,并建立积极的自我,促进他们实现再社会化;第三,就是与街道司法所举行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究,最终形成合适的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方案;第四,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和谭清明一样,赵兰也有丰富的服刑人员管理经验,在担任现职务前,曾在湖南女子监狱担任副监狱长多年。“我们之所以要成立麓山枫心理咨询中心,就是希望以我们的力量来帮助服刑人员更快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赵兰介绍,目前该中心共有6名专家,除了她和谭清明外,另4名成员是来自商学院、民政学院的心理学老师,每个人都拥有丰富的心理治疗经验。
社区矫正人员虽不在监内服刑,但仍是罪犯,心理负担与一般人相比更重,也往往很难融入社区生活。好像脸上贴了罪犯标签一样,他们不被其他人接受,甚至连亲人也在一定程度上排斥。
“我们曾要求社矫人员,在纸上写出‘我是谁’。很多人写,‘我是一个好人’。”赵兰介绍,“当他们特别强调我是一个好人,其实在潜意识中,他们很害怕身边的人给他们贴上坏人的标签。”所以我们通过这种自我认知、自我觉察、自我唤醒的方式,让受帮助的对象进一步树立积极的思维方式,让他们先把自己的负性标签从心理上拿掉,“只有他先肯定自己是一个好人,才能让别人觉得他是一个好人,他才能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
在按照专业流程与方法展开心理辅导后,谭清明取得了杨婷的信任。杨婷由此打开了心扉,开始倾吐自己的种种不快。在此期间,东塘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对杨婷展开了积极的帮教工作。“从心理辅导与治疗的效果来看,应该是不错的”,谭清明说,杨婷的情绪基本稳定下来了,更重要的是她处理好了与家人的关系,生活也开心起来。
让他们在阳光下生活
“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由司法系统来执行,是近年司法改革的一个重点。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司法干警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比例严重失衡。”梁云伟在谈及为什么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进专业的心理咨询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时表示,司法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能时方法有效,由于专业水平等条件的限制,与矫正对象的沟通可能会不到位,不利于矫正人员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服刑人员在社区的管理也需要探索创新,政府购买心理服务,就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克己之短,扬他人之长的表现,更有利于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回归工作。梁云伟介绍,截至目前,雨花区累计接受社矫人员976人,在矫人员还有387人,“这些人大都是中青年,有劳动与就业能力,有的还是家庭的支柱,他们能顺利地回归社会,不仅对其家庭来说意义重大,对全社会来说,都是好事。”
根据规定,社矫人员服刑期间,只要定期到司法所报到学习,不出管理范围,是可以就业的。但由于与社会存在一定的隔膜,他们找工作比较难,工作后,与同事相处也存在困难,而心理辅导的最大价值,便是帮助他们克服这些障碍,更好地融入社会,自食其力。
赵兰认为政府购买心理服务还有另一重效果,那便是可以让司法行政部门集中精力实现司法本身的职能,如普法、调解等。“他们的管理是相对理性的,按规则进行,而我们的帮助则更注重感性,用心理辅导的方式,让社矫对象走出心理阴影,在阳光下生活。”
梁云伟告诉记者,由雨花区司法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试行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经过公开招标后确定了麓山枫作为中标单位,首先选择在东塘街道办事处试行。从运行效果来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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