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购买服务 » 综合信息 » 地方

江苏省财政厅着力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2015年07月10日 09:47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打印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被列为2014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要点之一。近日,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深入研究和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将着重从制度、机制、推动三个层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明确社会组织职能作用;研究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制定财务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的方向、用途、方式及省和地方的责任;加强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由省财政厅和民政厅为牵头单位,相关业务部门为参与单位;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确定今年的工作任务、责任部门、时间要求,并定期开展研究会商。三是有序推动实施。开展社会宣传,营建政策氛围;实施业务培训、召开专题会议等,加强面上推动;抓好省级重点项目的实施,发挥龙头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