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龙文在漳州全市率先实行
2016年04月07日 13:36 来源:漳州新闻网 【打印】
近日,龙文区在全市率先实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今年起,龙文区将从区财政预算中拨出30万元作为专项经费,按照村(居、场)法律顾问协议的价格(5000元/年/村、居、场)对村(居、场)法律顾问进行补贴。漳州将以龙文作为试点和突破口,逐步向全市铺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推动该项工作顺利推进,龙文制定出台《关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村(居、场)法律顾问工作的初步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
服务对象为龙文区60个村(居、场)。
服务主体为在龙文区注册的福建中闽律师事务所、福建悦华律师事务所、福建达峰律师事务所和在市司法局注册的部分律师事务所,由村(居、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
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草拟、审查、修改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谈判,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仲裁等活动,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调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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