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目录发布
2016年05月06日 09:52 来源:三秦都市报 【打印】
“我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咋操作,以后有了硬杠杠。”日前,陕西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规范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指导目录也一并公布,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中介服务、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等,54项服务项目及内容。
各级民政部门要将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尽快将本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纳入财政预算,鼓励各地在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加快推进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进程。
购买服务项目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要及时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程序、承接标准、评估方法和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
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资质审核、组织采购、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经费兑付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购买方式,或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特点,采用委托、承包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购买服务所需资金要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不得截留、挪用和滞留,确保专款专用。
通知要求,对于购买服务项目执行期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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