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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在全省率先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2017年05月16日 14:5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65期第2版打印

  近日,浙江省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涵盖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包含了资格条件、商务条款、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等内容,明确了248项禁止设置和合理设置的条款。

  这标志着青田县在全省率先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健全采购文件审核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促进该县政府采购市场公开、有序竞争。

  采购人提交采购需求中,由于难以及时掌握政府采购新政策、新要求,或者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往往提出一些歧视性或倾向性的内容,项目经办人需要反复沟通,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率。中心依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建议,编制并确保了《清单》的全面性和实用性。《清单》的出台,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基础上,有效防止了采购文件出现明显具有歧视性或倾向性特征的关键词或内容。此举将有效从源头上规范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审核,防止地域限制或潜在供应商被排除的可能,实现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