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台农业领域首个政府购买服务办法
2017年11月09日 09:51 来源:常州晚报 【打印】
近日,常州市财政局正式出台了《常州市支农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据悉,该办法是常州出台的农业领域首个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有效补充并完善了常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也为财政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效途径。
近年来,市财政积极筹措支农资金,每年投入超过5亿元用于支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工作。但由于没有相应制度对支农资金购买服务行为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方式、购买目录清单等内容进行规范,常常会出现各实施主体单位对购买服务理解不同,认识不统一,增加了工作成本等尴尬状况。
该《办法》对支农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目的、依据、范围、原则、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及指导目录、购买方式及程序、预算及资金管理、监督及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不仅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为、统一认识,也将切实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相关文章
- 常州市级政府购买服务上规矩2018-01-22
- 常州市区停车规划首次实现政府购买服务2015-04-29
- 常州市青少年事务率先采用购买服务方式2014-12-09
- 常州探索政府购买志愿服务 首批招120人交通引导2014-11-19
- 江苏常州市重点督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提案2014-10-11